化肥是化学肥料的简称,具体是指通过化学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营养元素,改善土壤性质、提高土壤肥力水平的一类物质。
当前正值秋播,国内化肥需求旺盛。海关加强进口化肥质量安全检验,同时确保通关快捷便利,做好秋播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企业进口化肥时需要注意什么?本文为您介绍化肥进口通关知识。
一、监管流程
规范申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的规定要求填报进口申报要素,申报要素包含品名、品牌、型号、用途、加工工艺、包装规格等。同时,需要提供进口合同、发票、产地证、自动进口许可证、装箱单、海运提单、中文标签等相关文件。
查验和检验:根据需要,海关会对化肥进行查验和检验,以确保其符合我国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缴纳进口环节税费:海关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化肥的类别和价值,计算出进口环节产生的关税和其他税费,进口货物收发货人需缴纳相关税费。
审批和放行:经过海关的查验和检验后,如果符合相关要求,海关会进行审批并放行货物,允许其进入国内市场。
二、通关注意事项
(一)进口化肥关税配额
根据《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公历年度内,国家确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以及年度市场准入数量,在确定数量内的进口适用关税配额内税率,超过该数量的进口适用关税配额外税率。
根据商务部《2024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要求:
2024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其中,尿素330万吨;磷酸氢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
2024年化肥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97万吨,磷酸氢二铵352万吨,复合肥176万吨。国营贸易企业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在国营贸易总量内申请关税配额。
2024年化肥非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33万吨,磷酸氢二铵338万吨,复合肥169万吨。非国营贸易企业在非国营贸易总量内申请关税配额。
(二)进口许可证管理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要求,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化肥(目录序号第17和32项)必须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三)进口化肥标识标签
包装标识标签应符合《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GB 18382—2021)相关规定。
(四)有毒有害物质检验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按照《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实施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禁止进境。
(五)放射性检测
对进口磷肥及其复合肥应按照《磷肥及其复合肥中226镭限量卫生标准》(GB 8921—2011)批批实施放射性检测,含磷肥料中226Ra的含量不得高于500Bq·kg-1。
(六)危险化学品监管
对于硝酸钾等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化肥,应符合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相关规定。另外化肥储存需要达到防潮湿、防挥发、防受热、防火灾、防爆炸、防腐蚀、防混放、防误用。
(七)品质检验
常见进口化肥检验项目在砷、镉、铅、铬、汞五项元素之外,还可能涉及外观、水分、粒度、氮含量、磷含量、钾含量、钠含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