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便利政策公开!海关总署优化进口水产品准入政策

2024-08-13

政策解读

一、取消了风险较低的水产品准入要求油脂、海洋植物产品(冰鲜、冷冻除外)、干制水产品的检疫风险较低,将不再实施检疫准入管理。

二、已有准入名单扩大到所有可食用部位同一品种已获准入的该品种的可食用部位(如内脏)均视同获得检疫准入。

举例:某国三文鱼已获准入,该种鱼的鱼鳔、鱼头等可食用部位同时获得检疫准入。

三、冰鲜产品准入扩大到其他加工方式针对同一品种的水产品,若其冰鲜产品已获取准入资格,那么其他非冰鲜类的加工方式将被视为同样获得检疫准入。

举例:冰鲜三文鱼已经通过了该国的检疫标准,获得了准入资格。根据“等同原则”,冷冻三文鱼、烟熏三文鱼、腌制三文鱼等其他加工方式的三文鱼产品也被视为符合检疫标准,可以直接进入该国市场。

这种做法简化了进口程序,减少了重复的检疫工作,提高了贸易效率,同时也确保了所有形式的产品都符合相同的卫生和安全标准。
优化意义

一、扩大了准入品种范围有利于更多高品质的水产品进入我国,丰富进口水产品供应,满足我国消费者对于国外高品质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便利了进口贸易获得准入是开展相关产品进口贸易的前提。通过优化低风险水产品检疫准入,大大提升了水产品进口贸易便利化程度。
三、降低了进口成本简化了水产品进口手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进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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